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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茶大战”最新进展:加多宝被判赔3.17亿,还能翻身吗?
来源: 恩辉知识产权      时间:2023-07-11 12:05:12

7月10日,加多宝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加多宝凉茶”公告,加多宝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商标权纠纷案的一审判决。该一审判决认定加多宝公司共同侵权,判决加多宝公司赔偿3.17亿元。

加多宝:对判决结果表示遗憾


(资料图)

将立即向最高法提起上诉

加多宝在声明中表示,本次广东省高院的重审判决与2019年6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精神是不相符的,将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坚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此一审判决不会对加多宝产生任何影响。自2014年广药集团发起商标侵权诉讼以来,此案件受到了国家司法机关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广东高院于2018年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加多宝赔偿广药集团14.4亿元,当事双方均不服此判决并提起上诉。2019年6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18)最高法民终1215号民事裁定,认定广药集团提供的主要证据在“证据内容与证据形式上均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撤销广东高院(2014)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发回广东高院重审,并要求“重新对涉案被诉侵权行为的性质及相关法律责任问题作出全面审查认定”。此外,声明还提到,加多宝不愿因此次案件过多占用宝贵的公共舆论资源,恳请社会各界不要听信、散播各种谣言。白云山:对本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白云山(600332.SH)也在10日发布公告称,本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收到广东高院关于“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诉讼案件的一审《民事判决书》【(2020)粤民初4号】。白云山称,本次案件重审判决对本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截图自白云山公告

10年恩怨情仇

从合作伙伴变竞争对手

据了解,早年间,广药集团与香港鸿道集团曾两次签订了“王老吉”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允许后者生产、销售王老吉的商标,期限定在2010年,后来广药集团原副董事长李益民又与鸿道集团签署了相关补充协议,将商标租赁期限定在2020年。在此期间,鸿道集团将该商标授权给子公司加多宝集团。

不过在2008年,广药集团忽然宣布公补充协议无效,2012年5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前述两份补充协议无效,要求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广药集团在收回商标所有权后便推出了红罐王老吉产品。

而从商业伙伴变成竞争对手后,加多宝和广药集团之间的纠纷大战便拉开了帷幕,双方曾在产品配方、广告语、商标、包装装潢等方面多次交锋,其中商标纠纷更是持续了近十年。

商标使用许可和商标转让怎么选

商标使用许可与商标转让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其中,最大的不同就是注册商标的主体发生了变更。也就是说,鸿道集团当初只有“王老吉”商标在约定期限内的使用权,这商标并不是“他们家”的;而现在,白云山拟受让“王老吉”商标,意味着从此这个商标的所有人就从广药集团变成白云山了,不光能用,还能在法律许可范围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下面,小辉为大家科普一下“商标转让”与“商标使用许可”这两个概念。

(1)商标使用许可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值得注意的是,使用许可合同的方式一般包括独占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和一般使用许可。

独占使用许可是指许可人承诺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存续期间和地区内放弃自己依法享有的商标专用权。通俗点解释就是,这个商标给你用了,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地区内,我就不用了。这个商标只让你使用,不仅让你用,与该商标相关的其他权利,你也可以一并享有,等合同期满,我再把商标专用权收回来。

排他使用许可是指在商标使用许可存续期间,除许可人自己依法使用被许可商标外,仅将被许可商标的使用权授予一家被许可人使用,不再将该商标许可给第二家。通俗点解释就是,这个商标给你用了,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只有咱俩能用,我不会再允许其他人使用。

一般使用许可是指不仅许可人自己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也可以将被许可商标许可给多家使用。通俗点解释就是,这个商标给你用了,但是,如果我愿意的话,也可以给别人使用,使用期限以合同规定的为准。

(2)商标转让

商标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其注册商标转移给他人所有,是注册商标主体发生变更,转让后的商标所有不再是原注册人。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广药集团跟鸿道集团的官司打了那么久,涉及的金额那么巨大,“王老吉”商标最终的归属却是第三家企业,着实让人叹息。只是,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与注册商标的转让,这两种方式并无优劣之分,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状况加以选择。

来源:中国新闻网、新闻夜航、每日经济新闻、FBIF食品饮料创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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